信仰表明
1. 圣经
我们相信神藉着圣灵的默示将祂的话语赐给圣洁的人(见约14:26,提后3:16,彼后1:21)。神不但默示祂的话语,祂也应许要永远保守祂的话语(见太24:35)。从圣经写完到现在,神带领重生的基督徒复制、翻译、传播祂的话语。通过此种方式,神把祂的话语写在圣经里,赐给我们(见诗12:6-7)。虽然圣经有1900年的历史(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完成于主后90年左右),但它是神赐给我们的唯一标准。圣经启示了神自己,也教导我们为荣耀祂而如何生活。
2. 真神
我们相信有一位神,祂是个灵(见提前2:5,约4:24,林后3:17)。神以三个位格永恒存在,即父、道(子)、圣灵(见诗90:2,太 28:19-20,约1:1-3,约一5:7)。 神通过两种启示的方式将自己启示给人类:1)普遍启示(自然),普遍启示将祂的存在、能力、荣耀启示出来(见诗19:1-6);2)特殊启示(圣经),特 殊启示将祂的属性、品格、对人类的要求启示了出来(见诗19:7-10)。
3. 主耶稣基督
我们相信道永恒存在,与父有完美的联合与相交(见约17:5)。祂由父神差遣到世界中(见约一4:9),藉着圣灵的大能受孕于一个童贞女(见路1:34),被称为耶稣(见太1:20-23);祂是在肉身显现的神(见约1:14,提前3:15);祂过着完全无罪的生活(见约8:29,林后5:21,彼前2:22);祂行了很多奇事,证明自己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见约2:11,5:36,10:25,10:38,徒2:22);在十字架上,祂为我们的罪献上了完全的、永恒的血祭(见约19:30,弗1:7,西1:14,来9:27-28);第三日祂从死里复活(见路24:6&39,林前15:4);祂又回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作我们的大祭司、中保、主、救主、教会的头(见约16:28,可16:9,弗5:23;提前2:5,来4:12-16);祂拯救每一个向神悔改、信靠祂和祂的宝血的人(见约10:9,徒20:21,罗3:25,5:1,10:12,来7:25,启1:5);祂会亲自“提走”所有重生的基督徒到祂那里(见约14:1-4,林前15:40-50,帖前4:13-18);祂会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审判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见罗14:10,林后5:10);祂必带着能力和荣耀以可见的方式亲身回到地上,祂将以铁杖统治列国,在地上作王一千年,是“王、万军之主”(见亚14章;启19:6-20:4);在永恒中,祂与父神一同接受祂百姓的荣耀和崇拜(见约17;启21-22)。
4. 圣灵
我们相信圣灵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个位格,在神性的一切属性上都与父和子同(见太28:20,1约5:7)。耶稣基督复活之后,祂从圣父那里差派圣灵出来;圣灵与门徒同在,见证耶稣基督(见约15:26),赐给祂的百姓能力,好作祂的见证人(见徒1:8),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见约16:13),给每一个信靠基督的人印上印记(见弗1:12,4:30),安慰他们(见徒9:31),帮助他们祷告(罗8:26)。圣灵内住在每个重生之人的里面(见约14:17,林前6:19,林后6:16)。
5. 创造
我们相信创世记第一章到第十一章的内容应当按照字面意思解释;也就是说,神在字面意义上的六天内创造天地;有一个真正的蛇试探了夏娃;亚当和夏娃吃了一棵真正的树上的果子;亚当和夏娃从伊甸地的真园中被赶了出去;挪亚造了一个真正的方舟;藉着方舟,挪亚、他的家人,以及各类动物的代表躲过了真正的世界性大洪水;由于神审判叛逆的人类,列国在巴别塔第一次被分开;耶稣基督证明了按字面意思解释创世记的正确性(见太19:4-5,23:35,24:37),使徒保罗也证明了(见罗5:12-19),使徒彼得也证明了(见彼后3:6)。
6. 人类的堕落
我们相信,神照着祂的形象从尘土中创造了人(见创1:26);第一个人亚当故意地违背了神的吩咐,吃了真实园内的真树上的果子(见创3:1-6);因为亚当的悖逆,所有人生来就是完全罪恶的人(见诗51:5,罗5:12);所有人因着选择都参与了罪,因此被公正地定罪,受死,在地狱中受苦,将来面对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最后被扔进火湖里,忍受永远的痛苦(见罗1:18-32,路16:22-28,启20:12-15)。我们相信,地狱的火与痛苦以及火湖不是比喻,而是真实的(见8.救恩之后的注释)。
7. 魔鬼或撒但
我们相信,撒但是个真正的位格,是罪恶之父,是神和人的仇敌(见彼前5:8-9,雅4:7),是弟兄的控告者(见启12:10)。他第一次以蛇的样子出现,试探了夏娃(见创3);后又试探基督,但没有成功(见太4;路4);在千禧年结束后,他将被扔进火湖中,直到永远(见启20:10-15)。虽然他有能力,但他是被神创造的,因此他不拥有神的任何属性,他的能力也不与神的能力同等(见赛44:6)。当他试探基督时,基督击败了他(见太4:1-11),基督后又藉着祂的死击败了他(见来2:14)。
8. 救恩
我们相信,当人听到神的话语(见约5:24,罗1:16,10:17,林前1:18-21),因圣灵的感动而自知有罪,又被圣灵吸引(见约3:1-8,16:8),每个人能得救(见提前2:4)。他必须相信自己是个被定罪的罪人,在神面前有罪(见罗3:23,5:12,6:23),相信耶稣基督为他的众罪死了(见罗5:8),复活了(见林前15:1-4);他悔改(见路13:3,18:13,徒20:21),藉信心接受耶稣基督(见约1:12,3:16,徒16:31,罗10:13-14,弗2:8-9)。
9. 信徒的安全
我们相信,罪人一旦信靠基督,得到拯救,他就会一直处于得救状态,直到得赎的日子(见约3:16,10:27-30,弗4:30)。
10. 天堂和地狱
我们相信,每个人的灵魂都在身体死亡之后继续活着,或在永恒的天堂(见林后5:8),或在永恒的地狱(路16:22-26)。
11. 复活
我们相信,在教会被提的时候,神的儿女身体要复活,进入永生(见林前15:51-53,帖前4:13-18);失丧之人在千禧年之后身体复活,进入永刑(见启20:11-15)。
12. 将来之事
我们相信,下列之事要在将来发生:基督亲自再来(任何时刻)接走圣徒(见帖前4:13-18);七年大灾难(见启6-18,帖前1:10);基督第二次来到地球(见启19:11-21);基督的千年统治(见启20:1-3);白色大宝座审判(启20:10-15);新天新地的出现(见启21-22)。
13. 审判
我们相信,基督徒被提之后,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他们今生的工作将要受到审判,以获得天上的赏赐(见罗14:10,林后5:10);在千禧年之后,非信徒的罪恶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到审判(见启20:11-15)。
14. 方言和预言的恩赐
我们相信,这些恩赐是面向失丧的以色列百姓的暂时记号(见林前1:22,14:22),神赐下方言是为了用不同语言传播福音(见徒1:8;2:1-8)。圣经写完之后,这些恩赐就停止了(见林前13:8-10)。
15. 分别
我们相信,要与自由派、异端、天主教、灵恩派、信心运动(“word of faith” movement)以及一切属黑暗的邪恶工作分别(见林后6:14-18,约二10-11,弗5:11,帖后3:6,14)。如果我们与某教会分别,而其他教会与他们相交,我们就不能与后者相交(即便他们的教义和讲道是纯正的)。神的恩典带领我们过圣洁与清洁的生活,不许我们犯罪(见多2:11-12)。
16. 洗礼与主餐
我们相信,基督赐给教会两个仪式:1)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信徒施浸水礼,证明信徒相信基督的死、埋葬、复活(见太3:16,28:19,罗6:4);2)主餐(无酵饼和葡萄汁),应由顺服的信徒分享,以记念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的死亡(见林前11:23-32)。
17. 地方可见的教会
A. 地方教会的定义与描述
我们相信,地方教会是一个由受洗信徒组成的独立教会(不受外界的干涉,见徒2:41)。地方教会的信徒应当表达出基督徒的爱心(见约13:34),并活出圣洁的生活(见帖前5:22);为彼此祷告(见弗6:18);信实地参加团体的敬拜(见来10:25);以十分之一及自愿的供奉来支持教会(见林前16:1-2,玛3:8-10);要因牧师“劳作的缘故”尊重他、忠于他(见提前5:19,帖前5:12-13,来13:7-17)。
注释:
虽然绝大多数的天主教和新教(包括一些浸信会)接受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普世的、不可见的、真正的教会”,但论及教会的大多数新约经文清楚说到在某些可见地方聚集的信徒的团体。基于新约的强调重点,我们常指教会为“地方教会”——意思不是在某个地方长大的人才可以来教会,而是说教会是在某个特定地方的人的集会。比如,在安提阿的教会,马其顿的教会等等。
B. 教会的职位
i. 牧师
我们相信,基督将牧师赐给教会,作为给教会的一个礼物,目的是造就教会,使教会完全。牧师的职位与监督或长老是同义词(见多1:5-7)。担任此职的男人被描述为监督(见徒20:28),教会的管理者与照管者(见提前3:4-5,5:17),教师,群羊的榜样(彼前5:2),牧师(词意是牧羊人)(见弗4:11)。人必须达到神所定的要求,才能担任牧师的职位(见提前3:1-7,多1:5-9)。
ii. 执事
我们相信,执事是牧师和众信徒的仆人;他们的职责是促进教会的服事;他们应由会众挑选(见徒6:1-4)。担任执事之职的男人,连同他们的妻子,必须符合圣经的要求(见提前3:8-13)。
注释:
我们相信,妇女可以服事教会,但她们不可以担任执事和牧师的职位,或其他任何使他们可以辖管男人的职位(见提前2:12)。
C. 教会的宣教
我们相信,地方教会应当到世界各地,藉着个人的宣教(赢得灵魂)来传扬福音(见太28:19-20,徒8:4),差派宣教士(见罗10:13-17),建立教会(见太28:20,徒9:31)。
注释:
我们相信,不同角色的传教士(教师、医生、人道主义工作者)在各样的时期都是需要的,而且各样的地方都需要。但在主耶稣基督接祂圣徒的日子之前,以传福音和建立教会为中心的传教士是每一个地方都需要的。
D. 浸信会特色
浸信会持守传统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但浸信会又持守八个有特色的教义,这些特色将我们与其他基督徒组织或宗派分别开来。某些特色教义已在上文提及过。浸信会的特色可以总结为B-A-P-T-I-S-T-S。
i. 圣经的权威(Biblical Authority)
圣经是关乎信仰和实践的所有事项的最终权威,因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具有神的绝对权柄。凡是圣经所肯定的,浸信会都接受为真的。人的观点或任何教会的法令都不能越过圣经。试图阐明圣经之神学的信经、信仰告白、教义声明,不具有圣经的内在权威,常常含有教义上的错误(见帖前2:13)。
ii. 地方教会的自治(Autonomy of the Local Church)
地方教会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它向教会的头主耶稣基督交账。管理地方教会的一切人的权柄都在地方教会里。因此,教会是自治的。地方教会之外的任何宗教等级制度都不能决定地方教会的信仰或实践。自治的意思不是隔绝。一个浸信会可以在相同利益的基础上与其他教会相交,建立关系纽带,但浸信会不能成为其他任何团体的成员(见西1:18)。
iii. 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every born again believer)
每个重生的信徒藉着主耶稣基督的中保职分都可以直接来到神的宝座前。既然每个神的儿女都分享“信徒的祭司身份”,所以他们都有和按立牧师一样的权利,可以与神交通,可以解释圣经,并奉基督的名服事。信徒的祭司身份是责任与服事,而不是特权与特许(见彼前2:5)。
iv. 两个仪式(Two Ordinances)
我们只施行浸水礼,这乃是洗礼的唯一可接受的方式,因为只有浸礼保存了它所表达出的象征意义。其他的方式都没有描绘出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见罗6:1-5)。洗礼是救恩的象征,但洗礼不会赐给受洗者得救的恩典。
我们相信,主餐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描绘基督的身体为我们的罪裂开,祂的血为我们的救赎而流出。主餐不是拯救性的仪式,只是帮助我们记念主的死,激励我们期盼祂的再来。主餐应当由重生、顺服的信徒领受。(见林前11:23-24)
v. 个人灵魂的自由(Individual soul liberty)
按照良心的指示,每个基督徒都有自由相信何为正确,何为错误。我们劝告人选择正确之事,但我们不能强迫人顺从。我们意识到,多数人不常掌握真理,真理常常是少数人掌握。浸信会的传统已经证明了每个信徒的价值(见罗14:12)。
vi. 得救和受洗的人才可以成为教会会员(Saved and baptized church membership)
地方教会的会员仅限于做了相信基督的可信见证,并通过受洗公开与基督认同的个人。如果地方教会的会员都是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就会存在,并且会员能以和平彼此联络,保持圣灵里的合一(见徒2:41&47)。
vii. 教会的两个职位(Two Offices of the church)
圣经只指定了两种职位:牧师和执事。“牧师”、“长老”、“监督”都指同样的职位。牧师和执事存在于地方教会的内部,而不是教会之外统管教会的等级制度(见提前 3:1-13)。
viii. 教会与政府的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神建立教会与民事政府;神赐给两者各自的运作空间。政府的目的写在罗马书13:1-7,而教会的目的写在马太福音28:19-20。教会不可控制政府,政府也不可控制教会;两者也不该联合。在自由社会的基督徒能影响政府趋向公义,但这不是与某宗派或众教会联会控制政府相同。同样,如果国家建立一个宗派、教派,或宗教,以及/或者使用税收来支持这样的宗派、教派、或宗教,国家就越过了神所定的权柄。敬畏神、相信圣经的基督徒的责任是与这样的事情分别,以和平的方式在跟从新约原则的教会内聚会。(见罗13:1-3)
18. 敬拜
我们相信,神希望重生的儿女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见约4:24)。因为音乐在敬拜神的过程中扮演显著的角色,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圣经原则(见诗33:3,47:7),以一种与那配得赞美的神相宜的方式(见启4:11)来唱歌和呈现音乐。
注释:
音乐应当主要因神的所是而荣耀祂,因神的所为而赞美祂,而不是强调我们为祂做的事情(见诗7:17,9:11,115:1)。传统的保守赞美诗和灵歌倾向于赞美神的属性和作为,歌词有明显的教义特征。然而,很多现代的赞美诗倾向于强调人的工作,信息肤浅甚至错误。基于此,在团体敬拜中,我们主要唱传统的保守赞美诗和灵歌,或者是写于近些年、但音乐和歌词符合圣经的教义和原则的赞美诗。
我们相信神藉着圣灵的默示将祂的话语赐给圣洁的人(见约14:26,提后3:16,彼后1:21)。神不但默示祂的话语,祂也应许要永远保守祂的话语(见太24:35)。从圣经写完到现在,神带领重生的基督徒复制、翻译、传播祂的话语。通过此种方式,神把祂的话语写在圣经里,赐给我们(见诗12:6-7)。虽然圣经有1900年的历史(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完成于主后90年左右),但它是神赐给我们的唯一标准。圣经启示了神自己,也教导我们为荣耀祂而如何生活。
2. 真神
我们相信有一位神,祂是个灵(见提前2:5,约4:24,林后3:17)。神以三个位格永恒存在,即父、道(子)、圣灵(见诗90:2,太 28:19-20,约1:1-3,约一5:7)。 神通过两种启示的方式将自己启示给人类:1)普遍启示(自然),普遍启示将祂的存在、能力、荣耀启示出来(见诗19:1-6);2)特殊启示(圣经),特 殊启示将祂的属性、品格、对人类的要求启示了出来(见诗19:7-10)。
3. 主耶稣基督
我们相信道永恒存在,与父有完美的联合与相交(见约17:5)。祂由父神差遣到世界中(见约一4:9),藉着圣灵的大能受孕于一个童贞女(见路1:34),被称为耶稣(见太1:20-23);祂是在肉身显现的神(见约1:14,提前3:15);祂过着完全无罪的生活(见约8:29,林后5:21,彼前2:22);祂行了很多奇事,证明自己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见约2:11,5:36,10:25,10:38,徒2:22);在十字架上,祂为我们的罪献上了完全的、永恒的血祭(见约19:30,弗1:7,西1:14,来9:27-28);第三日祂从死里复活(见路24:6&39,林前15:4);祂又回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作我们的大祭司、中保、主、救主、教会的头(见约16:28,可16:9,弗5:23;提前2:5,来4:12-16);祂拯救每一个向神悔改、信靠祂和祂的宝血的人(见约10:9,徒20:21,罗3:25,5:1,10:12,来7:25,启1:5);祂会亲自“提走”所有重生的基督徒到祂那里(见约14:1-4,林前15:40-50,帖前4:13-18);祂会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审判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见罗14:10,林后5:10);祂必带着能力和荣耀以可见的方式亲身回到地上,祂将以铁杖统治列国,在地上作王一千年,是“王、万军之主”(见亚14章;启19:6-20:4);在永恒中,祂与父神一同接受祂百姓的荣耀和崇拜(见约17;启21-22)。
4. 圣灵
我们相信圣灵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个位格,在神性的一切属性上都与父和子同(见太28:20,1约5:7)。耶稣基督复活之后,祂从圣父那里差派圣灵出来;圣灵与门徒同在,见证耶稣基督(见约15:26),赐给祂的百姓能力,好作祂的见证人(见徒1:8),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见约16:13),给每一个信靠基督的人印上印记(见弗1:12,4:30),安慰他们(见徒9:31),帮助他们祷告(罗8:26)。圣灵内住在每个重生之人的里面(见约14:17,林前6:19,林后6:16)。
5. 创造
我们相信创世记第一章到第十一章的内容应当按照字面意思解释;也就是说,神在字面意义上的六天内创造天地;有一个真正的蛇试探了夏娃;亚当和夏娃吃了一棵真正的树上的果子;亚当和夏娃从伊甸地的真园中被赶了出去;挪亚造了一个真正的方舟;藉着方舟,挪亚、他的家人,以及各类动物的代表躲过了真正的世界性大洪水;由于神审判叛逆的人类,列国在巴别塔第一次被分开;耶稣基督证明了按字面意思解释创世记的正确性(见太19:4-5,23:35,24:37),使徒保罗也证明了(见罗5:12-19),使徒彼得也证明了(见彼后3:6)。
6. 人类的堕落
我们相信,神照着祂的形象从尘土中创造了人(见创1:26);第一个人亚当故意地违背了神的吩咐,吃了真实园内的真树上的果子(见创3:1-6);因为亚当的悖逆,所有人生来就是完全罪恶的人(见诗51:5,罗5:12);所有人因着选择都参与了罪,因此被公正地定罪,受死,在地狱中受苦,将来面对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最后被扔进火湖里,忍受永远的痛苦(见罗1:18-32,路16:22-28,启20:12-15)。我们相信,地狱的火与痛苦以及火湖不是比喻,而是真实的(见8.救恩之后的注释)。
7. 魔鬼或撒但
我们相信,撒但是个真正的位格,是罪恶之父,是神和人的仇敌(见彼前5:8-9,雅4:7),是弟兄的控告者(见启12:10)。他第一次以蛇的样子出现,试探了夏娃(见创3);后又试探基督,但没有成功(见太4;路4);在千禧年结束后,他将被扔进火湖中,直到永远(见启20:10-15)。虽然他有能力,但他是被神创造的,因此他不拥有神的任何属性,他的能力也不与神的能力同等(见赛44:6)。当他试探基督时,基督击败了他(见太4:1-11),基督后又藉着祂的死击败了他(见来2:14)。
8. 救恩
我们相信,当人听到神的话语(见约5:24,罗1:16,10:17,林前1:18-21),因圣灵的感动而自知有罪,又被圣灵吸引(见约3:1-8,16:8),每个人能得救(见提前2:4)。他必须相信自己是个被定罪的罪人,在神面前有罪(见罗3:23,5:12,6:23),相信耶稣基督为他的众罪死了(见罗5:8),复活了(见林前15:1-4);他悔改(见路13:3,18:13,徒20:21),藉信心接受耶稣基督(见约1:12,3:16,徒16:31,罗10:13-14,弗2:8-9)。
9. 信徒的安全
我们相信,罪人一旦信靠基督,得到拯救,他就会一直处于得救状态,直到得赎的日子(见约3:16,10:27-30,弗4:30)。
10. 天堂和地狱
我们相信,每个人的灵魂都在身体死亡之后继续活着,或在永恒的天堂(见林后5:8),或在永恒的地狱(路16:22-26)。
11. 复活
我们相信,在教会被提的时候,神的儿女身体要复活,进入永生(见林前15:51-53,帖前4:13-18);失丧之人在千禧年之后身体复活,进入永刑(见启20:11-15)。
12. 将来之事
我们相信,下列之事要在将来发生:基督亲自再来(任何时刻)接走圣徒(见帖前4:13-18);七年大灾难(见启6-18,帖前1:10);基督第二次来到地球(见启19:11-21);基督的千年统治(见启20:1-3);白色大宝座审判(启20:10-15);新天新地的出现(见启21-22)。
13. 审判
我们相信,基督徒被提之后,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他们今生的工作将要受到审判,以获得天上的赏赐(见罗14:10,林后5:10);在千禧年之后,非信徒的罪恶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到审判(见启20:11-15)。
14. 方言和预言的恩赐
我们相信,这些恩赐是面向失丧的以色列百姓的暂时记号(见林前1:22,14:22),神赐下方言是为了用不同语言传播福音(见徒1:8;2:1-8)。圣经写完之后,这些恩赐就停止了(见林前13:8-10)。
15. 分别
我们相信,要与自由派、异端、天主教、灵恩派、信心运动(“word of faith” movement)以及一切属黑暗的邪恶工作分别(见林后6:14-18,约二10-11,弗5:11,帖后3:6,14)。如果我们与某教会分别,而其他教会与他们相交,我们就不能与后者相交(即便他们的教义和讲道是纯正的)。神的恩典带领我们过圣洁与清洁的生活,不许我们犯罪(见多2:11-12)。
16. 洗礼与主餐
我们相信,基督赐给教会两个仪式:1)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信徒施浸水礼,证明信徒相信基督的死、埋葬、复活(见太3:16,28:19,罗6:4);2)主餐(无酵饼和葡萄汁),应由顺服的信徒分享,以记念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的死亡(见林前11:23-32)。
17. 地方可见的教会
A. 地方教会的定义与描述
我们相信,地方教会是一个由受洗信徒组成的独立教会(不受外界的干涉,见徒2:41)。地方教会的信徒应当表达出基督徒的爱心(见约13:34),并活出圣洁的生活(见帖前5:22);为彼此祷告(见弗6:18);信实地参加团体的敬拜(见来10:25);以十分之一及自愿的供奉来支持教会(见林前16:1-2,玛3:8-10);要因牧师“劳作的缘故”尊重他、忠于他(见提前5:19,帖前5:12-13,来13:7-17)。
注释:
虽然绝大多数的天主教和新教(包括一些浸信会)接受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普世的、不可见的、真正的教会”,但论及教会的大多数新约经文清楚说到在某些可见地方聚集的信徒的团体。基于新约的强调重点,我们常指教会为“地方教会”——意思不是在某个地方长大的人才可以来教会,而是说教会是在某个特定地方的人的集会。比如,在安提阿的教会,马其顿的教会等等。
B. 教会的职位
i. 牧师
我们相信,基督将牧师赐给教会,作为给教会的一个礼物,目的是造就教会,使教会完全。牧师的职位与监督或长老是同义词(见多1:5-7)。担任此职的男人被描述为监督(见徒20:28),教会的管理者与照管者(见提前3:4-5,5:17),教师,群羊的榜样(彼前5:2),牧师(词意是牧羊人)(见弗4:11)。人必须达到神所定的要求,才能担任牧师的职位(见提前3:1-7,多1:5-9)。
ii. 执事
我们相信,执事是牧师和众信徒的仆人;他们的职责是促进教会的服事;他们应由会众挑选(见徒6:1-4)。担任执事之职的男人,连同他们的妻子,必须符合圣经的要求(见提前3:8-13)。
注释:
我们相信,妇女可以服事教会,但她们不可以担任执事和牧师的职位,或其他任何使他们可以辖管男人的职位(见提前2:12)。
C. 教会的宣教
我们相信,地方教会应当到世界各地,藉着个人的宣教(赢得灵魂)来传扬福音(见太28:19-20,徒8:4),差派宣教士(见罗10:13-17),建立教会(见太28:20,徒9:31)。
注释:
我们相信,不同角色的传教士(教师、医生、人道主义工作者)在各样的时期都是需要的,而且各样的地方都需要。但在主耶稣基督接祂圣徒的日子之前,以传福音和建立教会为中心的传教士是每一个地方都需要的。
D. 浸信会特色
浸信会持守传统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但浸信会又持守八个有特色的教义,这些特色将我们与其他基督徒组织或宗派分别开来。某些特色教义已在上文提及过。浸信会的特色可以总结为B-A-P-T-I-S-T-S。
i. 圣经的权威(Biblical Authority)
圣经是关乎信仰和实践的所有事项的最终权威,因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具有神的绝对权柄。凡是圣经所肯定的,浸信会都接受为真的。人的观点或任何教会的法令都不能越过圣经。试图阐明圣经之神学的信经、信仰告白、教义声明,不具有圣经的内在权威,常常含有教义上的错误(见帖前2:13)。
ii. 地方教会的自治(Autonomy of the Local Church)
地方教会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它向教会的头主耶稣基督交账。管理地方教会的一切人的权柄都在地方教会里。因此,教会是自治的。地方教会之外的任何宗教等级制度都不能决定地方教会的信仰或实践。自治的意思不是隔绝。一个浸信会可以在相同利益的基础上与其他教会相交,建立关系纽带,但浸信会不能成为其他任何团体的成员(见西1:18)。
iii. 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every born again believer)
每个重生的信徒藉着主耶稣基督的中保职分都可以直接来到神的宝座前。既然每个神的儿女都分享“信徒的祭司身份”,所以他们都有和按立牧师一样的权利,可以与神交通,可以解释圣经,并奉基督的名服事。信徒的祭司身份是责任与服事,而不是特权与特许(见彼前2:5)。
iv. 两个仪式(Two Ordinances)
我们只施行浸水礼,这乃是洗礼的唯一可接受的方式,因为只有浸礼保存了它所表达出的象征意义。其他的方式都没有描绘出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见罗6:1-5)。洗礼是救恩的象征,但洗礼不会赐给受洗者得救的恩典。
我们相信,主餐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描绘基督的身体为我们的罪裂开,祂的血为我们的救赎而流出。主餐不是拯救性的仪式,只是帮助我们记念主的死,激励我们期盼祂的再来。主餐应当由重生、顺服的信徒领受。(见林前11:23-24)
v. 个人灵魂的自由(Individual soul liberty)
按照良心的指示,每个基督徒都有自由相信何为正确,何为错误。我们劝告人选择正确之事,但我们不能强迫人顺从。我们意识到,多数人不常掌握真理,真理常常是少数人掌握。浸信会的传统已经证明了每个信徒的价值(见罗14:12)。
vi. 得救和受洗的人才可以成为教会会员(Saved and baptized church membership)
地方教会的会员仅限于做了相信基督的可信见证,并通过受洗公开与基督认同的个人。如果地方教会的会员都是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就会存在,并且会员能以和平彼此联络,保持圣灵里的合一(见徒2:41&47)。
vii. 教会的两个职位(Two Offices of the church)
圣经只指定了两种职位:牧师和执事。“牧师”、“长老”、“监督”都指同样的职位。牧师和执事存在于地方教会的内部,而不是教会之外统管教会的等级制度(见提前 3:1-13)。
viii. 教会与政府的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神建立教会与民事政府;神赐给两者各自的运作空间。政府的目的写在罗马书13:1-7,而教会的目的写在马太福音28:19-20。教会不可控制政府,政府也不可控制教会;两者也不该联合。在自由社会的基督徒能影响政府趋向公义,但这不是与某宗派或众教会联会控制政府相同。同样,如果国家建立一个宗派、教派,或宗教,以及/或者使用税收来支持这样的宗派、教派、或宗教,国家就越过了神所定的权柄。敬畏神、相信圣经的基督徒的责任是与这样的事情分别,以和平的方式在跟从新约原则的教会内聚会。(见罗13:1-3)
18. 敬拜
我们相信,神希望重生的儿女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见约4:24)。因为音乐在敬拜神的过程中扮演显著的角色,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圣经原则(见诗33:3,47:7),以一种与那配得赞美的神相宜的方式(见启4:11)来唱歌和呈现音乐。
注释:
音乐应当主要因神的所是而荣耀祂,因神的所为而赞美祂,而不是强调我们为祂做的事情(见诗7:17,9:11,115:1)。传统的保守赞美诗和灵歌倾向于赞美神的属性和作为,歌词有明显的教义特征。然而,很多现代的赞美诗倾向于强调人的工作,信息肤浅甚至错误。基于此,在团体敬拜中,我们主要唱传统的保守赞美诗和灵歌,或者是写于近些年、但音乐和歌词符合圣经的教义和原则的赞美诗。